目前已投產的項目中,有上海東海大橋10.2萬千瓦示范項目和龍源江蘇如東18.2萬千瓦潮間帶示范項目。據稱,龍源潮間帶項目0.778元的電價基本可以覆蓋建設成本。由此,有業內人士建議通過建成的示范項目作為標桿電價的參考。
一種建議是:“根據每個海域的特點、風資源、水深、離岸遠近等劃定區域標桿電價。例如,離岸10公里給0.7元左右的電價,離岸30公里給0.8元甚至更高的電價。最好引入像水電行業那種流域開發的概念,以規模提高經濟性。”
還有一種說法:“全國設定一個統一固定的標桿電價,例如0.8元。選擇權在企業手里,他們會選擇資源開發條件好、可以盈利的海域先開發,剩下的等待今后的技術進步和規模化拉低造價后再說。”
對此持反對觀點者也有之。“示范項目的確可以作為參照系,但目前的參考點太少。龍源項目在潮間帶,東海大橋在近海,離岸距離都不是很遠,且數量少。需要有更多合理布局的示范項目,才能具備價格參考的可行性。”
電價形成機制需要創新探索
“特許權招標不是制定電價,而是為制定電價提供準備。”一位資深專家表示,陸上風電的標桿電價經過了前期探索和5輪特許權招標,才確定了目前相對客觀的價格區間。“海上第一次特許權招標到現在看沒有意義,示范項目的參考性尚弱,短期內海上風電價格機制形成難。”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的猶豫可能在于,海上電價不能隨便開口子,一定有一個科學的價格形成機制才可以對社會和產業有所交代。”上述專家說。
價格、協調管理難度和技術能力被認為是目前影響海上風電發展最重要的三大因素。值得高興的是,據了解,經過國家能源局與國家海洋局的協調,海洋局也將下放相關的海上風電審批權,此舉將使開發企業的前期工作大大提速。
萬事俱備,海上風電只待合理電價“東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