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業整風在即,中小企業或成犧牲品
今年上半年以來,國內火熱的風電行業正出現大逆轉。3月2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共同組織研究并起草了《風電設備制造行業準入標準》(下稱《準入標準》)征求意見稿,同月29日,國家能源局組織制定了《風電標準體系框架(討論稿)》,這預示著風電這個原本火熱的行業門檻在提高。
與此同時,地方性的規定也再次說明了這一點。日前,內蒙古能源開發局局長王秉軍表示,“新申報項目啟動資金不得低于10億元,連續三年盈利,否則不予批準開建。”
新疆烏魯木齊市也作出規定:2011年起,將對投資該市達坂城風區風電項目的企業提高準入門檻;而對已核準上馬的項目,要求必須在一年內完成項目建設,并上網發電。甘肅省酒泉市更是因為大規模脫網事故而受到國家能源局嚴厲批評。
種種跡象表明,繼國內煤炭企業整合之后,一場風電行業整合之風正驟然刮起。
三起事故
今年2月24日、4月17日,甘肅酒泉風電機組、河北張家口風電機組發生了三起大規模脫網事故,酒泉2月發生的事故還被定性為近幾年中國風力發電“對電網影響最大的一起事故”。
對此,電監會安全監管局副局長李英華曾公開對媒體表示,這三起事故暴露的是當前國內風電機組的低電壓穿越能力欠缺的問題。5月9日,國家能源局專門下發《關于酒泉風電基地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對酒泉市能源局在酒泉風電基地二期工程建設中,給企業定任務指標、設備招標要求選本地產品等行為提出嚴厲批評,同時強調“未經國家核準的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早在3月27日,國家能源局就曾下發《關于酒泉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二期工程建設工作的通知》,對當地政府部門的極端行為進行糾正。而當地政府的爭議之處在于:酒泉市能源局曾發出通知向當地企業下達2011年的建設任務以及進度要求,并對風電具體機型做出安排,甚至稱“完不成開發任務的企業,剩余指標的開發權中止”。
為此,國家能源局在3月的通知中強調:“地方政府和任何人不得干擾風電建設市場,不得要求企業采購本地設備或提出有關產地地方保護等限制條件。”
但4月底,酒泉市當地政府仍然發出通知對相關企業下達“建設任務安排表”,并希望各企業在設備采購上“支持地方經濟建設,努力實現地企雙贏”。
對此,國家能源局5月9日下發的通知中明確提出,酒泉風電基地二期工程開發方案和項目業主安排,須經國家能源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并提出“不得將酒泉風電基地內項目拆分成5萬千瓦以下項目予以核準”等諸多實操層面的具體要求。該通知還明確提出,要“合理控制風電基地建設節奏”。
截至去年年底,中國的風電裝機連續五年實現翻番,累計裝機容量超過4400萬千瓦,已經超過美國成為世界第一大風電裝機大國。
但高速發展的后遺癥也日漸暴露:大型風電投資商“跑馬圈地”、項目操作“化整為零”、并網難和質量不過關導致的事故頻發等。
國家能源局短時間內連發兩道“令牌”,表明國家開始從整肅建設秩序入手,規范“十二五”風電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