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華銳風電與大連重工就海上潮間帶風電安裝設備承攬合同糾紛事宜達成和解。全文如下:
一、訴訟基本情況
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4 年 9 月30 日收到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2014]遼民三初字第 11 號)和《民事裁定書》([2014]遼民三初字第 11 號),大連華銳重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連重工”)以海上潮間帶風電安裝設備承攬合同糾紛為由向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公司,訴求解除案涉海上潮間帶風電安裝設備承攬合同并由公司賠償大連重工經濟損失 9,046 萬元及案件訴訟費、保全費;大連重工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法院裁定凍結公司 9,200 萬元人民幣的賬戶款項或查封其他等值財產。公司已于 2014 年 10 月 9 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對該案件進行了披露,公告編號:臨 2014-065。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與大連華銳重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和解協議>的議案》,同意公司就海上潮間帶風電安裝設備承攬合同糾紛事宜與大連重工簽署《和解協議》,《和解協議》主要內容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6 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進行了披露,公告編號:臨 2015-060。
二、訴訟事項調解結果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下達了《民事調解書》([2014]遼民三初字第 11 號),法院對公司與大連重工達成的和解協議予以確認。公司已按照和解協議規定向大連重工支付人民幣 10,000,000 元(壹仟萬元整) 。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收到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有關辦理解除財產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書》([2014]遼民三初字第 11-3 號),法院已于當日解除了案涉銀行賬戶款項凍結措施。
在公司支付人民幣 252,050 元訴訟相關費用后,本案在法院主持下以調解方式結案。
三、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公司就海上潮間帶風電安裝設備承攬合同糾紛事宜與大連重工達成和解,對公司本年凈利潤的影響金額約為負 1,025 萬元。
特此公告。
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