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環保廳發布了《關于中電投蒙東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右玉高家堡10萬千瓦風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經核驗中電投蒙東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右玉高家堡10萬千瓦風電項目通過環評。以下為具體批復:
右玉縣高家堡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報批<中電投蒙東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右玉高家堡 10="">的申請》(右高新能源[2016]19 號,以下簡稱《報告表》)、朔州市環保局對《報告表》的初審意見(朔環審[2016]56 號)和山西省環境保護技術評估中心對《報告表》的評估報告(晉環咨[2016]14 號,以下簡稱《評估報告》)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你公司擬在朔州市右玉縣城以南約 20 公里高家堡鄉北起東碾頭南至與山陰縣交界一帶建設風電場工程,工程擬安裝 2000KW 風電機組 50 臺,建設規模為 100MW,輪轂高度 80m。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風電機組及箱變、進站進場檢修道路、場內集電線路、220KV 升壓站等安裝建設。項目總投資約 8027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約 460 萬元。在我廳審查環評文件、進行擬審批公示期間,本著避讓林木、減少生態影響的原則,你單位和環評單位、設計單位對原占林的 16 臺風機機位進行了調整優化,不再占林。根據《評估報告》和《報告表》結論,項目在全面落實《報告表》及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保護恢復和污染防治措施后,環境不利影響能夠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與控制。因此,我廳從環保角度原則同意按照《報告表》及本批復所列地點、生態保護與恢復和污染防治措施進行項目建設。
二、你公司在項目建設和運營管理中要全面落實《報告表》和本批復規定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從我省風電場建設情況看,在山地建設風電場,進場檢修道路和風力發電機組等建設安裝對山體、植被創破面積大,生態破壞比較嚴重,恢復任務艱巨。因此,項目建設要高度重視生態保護工作,制訂詳細的施工方案和植被恢復方案, 在施工作業完成后,種植適應當地自然條件的優勢草灌植物,及時進行植被恢復,并避免外來物種入侵: 1、以避讓喬灌林、減少生態影響的優化方案進行項目建設,以保護林木為環境保護重點,微觀選址選線、建設要優化風機布置,避開喬木林和灌木林;場內集電線路采用架空敷設;采用降低生態破壞的設備運輸方式,盡量減少對植被的破壞和對自然景觀的影響。 2、為了創造后期植被恢復條件,你公司須對動土區域進行表土剝離,專門堆置,并采取防止流失措施,施工結束后將剝離土還原用于植被恢復。 3、落實風電機組區、進場進站道路區、施工場地區、輸電線路區施工期和運營期各項水土流失防治與生態恢復措施。最大限度縮小風電機組、進場檢修道路施工邊界,減輕生態破壞,邊建設邊恢復。風電機組施工完畢,周圍全部平整覆土,恢復植被,進行綠化硬化。進場進站檢修道路要進行路面硬化,側邊采用漿砌石砌筑排水溝,進場及檢修道路挖填段上邊坡布設漿砌石拱形骨架植草護坡,下邊坡采取草灌結合恢復植被。 4、施工過程中的棄土渣要及時送指定地點堆放,并及時覆土綠化,恢復植被,禁止順坡傾倒。
(二)做好風電機噪聲影響防護工作。根據《報告表》預測影響,報當地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在風電機外 500m 范圍內設噪聲防護區,不規劃建設居民住宅、學校、醫院等噪聲敏感目標。(三)做好升壓站生活污水處理工作,達到相關標準用于綠化澆灌,設集水池,不外排。
(四)項目運行產生的風機機油、升壓站廢油、廢舊蓄電池,須交有資質的單位統一處置。
(五)開展施工期環境監理,把生態保護和恢復措施落實情況作為批準本工程試生產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首要依據。
三、項目建設要嚴格執行環保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 同時建設、同時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建成后,須按規定報請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運營。
四、接本批復后 15 個工作日內,你公司應將批復的《報告表》送達朔州市環保局、右玉縣環保局。我廳委托其負責項目建設期間日常的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工作。
山西省環境保護廳
2016 年 6 月 24 日
抄送:朔州市環保局,右玉縣環保局,山西省環境保護技術評估中心,核工業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