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中國神華、國電電力均發布公告稱,國家能源投資集團(下稱國家能源集團)和中國國電集團(下稱國電集團)此前在合并協議中約定的集團合并交割條件已全部滿足,兩家集團的合并終于塵埃落定。
中國神華公告稱,接到控股股東國家能源集團通知,國家能源集團與國電集團于2018年8月27日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出具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不予禁止決定書》(反壟斷審查函[2018]第26號),該局經審查后決定對集團合并不予禁止,從即日起可以實施集中。
據了解,按照國資委《關于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與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重組的通知》,國家能源集團與國電集團實施聯合重組,國家能源集團作為重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國電集團;國家能源集團與國電集團于今年2月5日簽署《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中國國電集團有限公司之合并協議》。根據合并協議,本次合并后,國電集團將注銷,國家能源集團作為合并后公司繼續存續。自合并交割日起,國電集團的全部資產、負債、業務、人員、合同、資質及其他一切權利與義務由國家能源集團承繼及承接。中國神華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會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