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廣西玉林博白縣公安局成功抓獲1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在逃犯罪嫌疑人劉某達。
2019年1月,廣西某某有限公司,在承建博白某風力發電工程中,該公司法人劉某達在博白及外地招聘100多名勞務農民工到工地務工,2020年1月工程項目俊工,在支付了部分農民工工資后,經核算,尚余欠農民工工資200多萬元,公司法人劉某達找借口玩失蹤,且離開博白,拒不支付農民工勞動報酬。2020年4月,農民工向博白縣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經勞動監察大隊查實,法人劉某達屬故意不支付農民工報酬,并及時移送博白縣公安局依法立案偵辦。
事關“三農”“民生”問題,玉林市公安局副局長、博白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梁正高和政委李浩非常重視,指令治安大隊成立專案組,由副局長唐偉東具體指揮對案件開展偵破,要求結合當前開展的“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教育整頓工作,著力攻堅一批案件,以服務群眾為榮,把案件辦好,給這100多位農民工一個交代,讓廣大人民切身體會到社會公平正義。
國慶中秋兩節,治安大隊專案組民警在唐偉東的帶領下,主動放棄假期,根據工作實際,調整工作思路,克服困難,對案件進行研判。經過努力,由于領導指揮得力,方法得當,措施到位,辦案民警掌握到犯罪嫌疑人劉某達在“國慶中秋雙節”期間在廣西貴港市旅行,在港北區出現。辦案民警立刻奔赴貴港市,在當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2020年10月4日中午12時在港北區民生路成功將在逃犯罪嫌疑人劉某達抓獲歸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達因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已被博白縣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普法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出于加強民生保護目的,加大對一些嚴重損害勞動者利益的行為懲處力度,將部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行為納入了刑法調整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1997年后最大規模的一次刑法修改。拒不支付勞動者報酬等嚴重危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也正式列入《刑法修正案(八)》法條,進一步強化了刑法對民生的保護。
為統一司法適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了《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五)》。該司法解釋將惡意欠薪的罪名正式確定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