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對各省2023年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和2024年的預期目標都做了規定。
《通知》指出風電、光伏發電保障性并網規模。嚴格落實西電東送和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可再生能源電量占比要求,2023年的占比原則上不低于2022年實際執行情況。
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以實際消納的可再生能源物理電量為主要核算方式,各承擔消納責任的市場主體權重完成情況以自身持有的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為主要核算方式,綠證核發交易按有關規定執行。
就在7月25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綠證核發、交易、應用和消費等問題進行了明確。
從2023年各省消納責任權重來看,總量權重最大的是四川、青海、云南三個省,都高達70%。這三個省份也是水電(四川、云南、青海)和光伏(青海)發電裝機大省。
非水電消納權重最大的則是青海(27.2%)、寧夏(24.5%)、吉林(23.5%)。這三個省分別是光伏和風電大省。
2024年的各省消納方面,總量最大的并無變化,還是云南、四川、青海三個省各自70%。而非水消納權重方面,最大的青海已經到了28.9%,其次是寧夏26.2%、吉林25.2%。
以下為各省詳細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