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中國氣象局以及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聯合發布《關于開展風電和光伏發電資源普查試點工作的通知 》(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選取代表性地區率先開展風電和光伏發電資源普查試點工作,以準確掌握我國風電和光伏發電資源條件,進一步推動新能源高質量發展。
根據《通知》,此次普查試點地區涵蓋河北、內蒙古、上海、浙江、西藏、青海等6省(自治區、直轄市),將以縣域為單元開展風電和光伏發電資源普查。普查內容將全面覆蓋陸上風電、地面光伏和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資源,具備條件的地區還將拓展至光熱及領海范圍內的新能源發電資源。
普查工作將重點圍繞四方面展開:一是摸清開發現狀,全面了解試點地區已建、在建風電和光伏發電場站的基本情況;二是評估資源稟賦,利用已有氣象觀測數據和測風測光數據,開展風能、太陽能資源精細化數值模擬,評估各試點地區的風能、太陽能等資源稟賦;三是明確開發條件,結合環境要素和天然地形地貌特征,提出風電和光伏發電的可利用區域;四是評估可開發量,全面摸清各試點地區的理論可開發量和技術可開發量。
為確保普查數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通知》要求堅守數據質量第一原則,強化事前、事中、事后數據質量的管控檢查核查;鼓勵采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提高普查數據處理的效率和質量。《通知》還要求,各試點地區能源和氣象主管部門密切協作,建立普查工作機制。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和中國氣象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發揮能源氣象服務保障聯合工作機制作用,做好相關技術支撐。
此次普查試點工作將于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期間分階段進行。為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進行,在國家層面成立了試點工作小組,負責制定試點工作方案以及相關技術標準指引,建立統一的工作平臺。各試點地區加強觀測網站建設,形成資源普查報告、高精度風光資源圖譜、可開發量數據庫等成果,并及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 ”實施監督信息系統,為新能源規劃和利用提供決策依據。
中國氣象局相關負責同志表示,開展風電和光伏發電資源普查,摸清風光資源底數,是我國以風電、光伏發電為主的新能源行業規劃和重大項目布局的基礎支撐,是推動風電和光伏發電實現大規模、高比例、市場化、高質量發展的基礎條件。全面、系統地掌握風電和光伏發電資源條件,將為我國新能源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推動能源結構持續優化,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十四五”以來,我國風電和光伏發電裝機規模年均增長超過1億千瓦,實現躍升式快速增長。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國風電和光伏發電裝機規模分別達到4.4億千瓦和6.1億千瓦,占全國電源總裝機的36%,但與“雙碳”目標的要求相比,發展任務還非常艱巨,統籌好風光、土地、電網等相關要素保障,亟須開展資源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