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條 企業要嚴格按照要求填報產業化資金申請報告及相關材料,對弄虛作假的企業,財政部將扣回補助資金,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第十五條 產業化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對違反規定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1:
風力發電設備產業化專項資金申請報告格式
一、 風力發電設備產業化資金申請表(見附表)
二、 技術研發情況
1.產品技術來源和路線
2.研發隊伍和技術水平
3.科研成果和專利情況
4.產品檢測認證情況
三、產品生產情況
1.生產設備、條件和產能
2.主要零部件供應企業和供應數量
3.承擔的國家特許權、重大專項等項目情況
四、市場銷售情況
1.近3年產品銷售數量、銷售對象和銷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