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7日,全國能源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兼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武鋼作為風電行業的代表進行了發言,就我國風電發展的機遇與挑戰,發表了看法并提出建議。以下是武鋼在全國能源工作會議上的發言。

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武鋼
非常榮幸作為風電行業的代表在全國能源工作會議上發言,也非常感謝能有這樣一個機會和全國能源界的同仁交流。
首先,我和大家分享一下關于我國風電發展的一些情況。在黨中央和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在能源主管部門的政策支持下,我國可再生能源行業,包括風電行業取得了長足進步。過去十年間,我國風電裝機規模快速增長,2015年全年新增裝機3000多萬千瓦,是2005年的60倍。我國已連續5年成為全球最大的風電市場,風電開發每年可以帶來2000億元人民幣以上的投資,為穩增長、促就業做出了重要貢獻。同時,我國也形成了較為完善的風電產業共贏體系,特別是以整機為代表的戰略性高端綠色裝備制造業,領先企業的技術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并擁有完全的自主知識產權和品牌。風電設備和服務產品在滿足國內市場之余,出口到了全球28個國家和地區,為全球能源綠色發展提供了重要支撐。
但是,作為行業的一員,作為一個堅定信心長期在可再生能源行業發展下去的企業,為實現可持續發展,我們更加關注行業發展面臨的困難和挑戰。大家都知道,隨著風電的持續規模化發展,棄風限電和補貼拖欠已經成為我國風電產業發展面臨的最大制約。盡管國家有關部門積極協調、多措并舉,但問題仍未得到徹底解決。2016年上半年,全國風電棄風電量323億千瓦時,同比增加148億千瓦時;平均棄風率21%,同比上升6個百分點。截至2016年6月底,全國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缺口累計高達550億元。
從事風電行業20多年以來,我一直在面對和解決各種挑戰。就我的認識看,解決問題首先需要相關的責任主體提升意識,其次是明確責任,針對問題制定并實施合理有效的制度。為解決上述問題,我在這里提出如下三個方面的建議,供有關部門和行業同仁參考:
一、提高意識,切實落實中央指示精神
當前,促進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已經成為全球各國應對氣候變化、保護生態環境和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抓手。德國確立了2020年、2035年和2050年可再生能源電量占總電力供應量的35%、60%和80%的目標,丹麥甚至確立了2050年可再生能源電量占比100%的宏偉目標。美國、澳大利亞、印度、南非等國家也紛紛制定了相應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
我國正處于經濟社會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指出,要推動低碳循環發展,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同時,我國政府也向國際社會承諾了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目標(2020年、2030年分別達到15%和20%),并力爭提前在2030年左右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這些都為我國能源工作,尤其是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指明了方向。
我們誠懇希望各級主管部門都能充分認識到全球能源清潔綠色發展的潮流,主動作為,積極為風電等可再生能源創造發展空間,并以此為契機推動我國能源綠色可持續發展。
二、強化責任,建立強制性的可再生能源配額制
經過測算,要確保實現我國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達到15%的目標,除去核電和水電的貢獻外,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必須要達到6500億千瓦時以上。為確保可再生能源電力的消納,今年3月,國家能源局頒布了《關于建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引導制度的指導意見》,做了這方面的有益嘗試。通過建立全面的指標統計考核體系,明確地方政府、電網企業和發電企業在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上的目標和責任,推動能源系統向綠色低碳方向轉型。
但我們可以看到,僅有目標引導還不夠,只有通過強制約束將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非化石能源發展目標分解到各級政府、電網企業和發電企業,并通過人大將其變成強制性的考核目標,才能有效明確發展責任,最終達成目標、兌現承諾。
因此,我們建議逐步由目標引導過渡到強制性的配額制,并參照節能減排目標,將可再生能源發展和應用目標作為約束性考核指標,明確相關主體對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義務,為發展目標的實現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三、創新發展,實施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制度
和我國一樣,隨著可再生能源規模的增大,國際上實行固定電價政策的國家,均面臨補貼資金需求大幅提高的壓力。當前,美國、日本、英國、法國、荷蘭、瑞典、芬蘭、加拿大、澳大利亞等20多個國家建立了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制度,實行了“市場電價+綠證收入”的制度。國際經驗表明,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制度是構建公平電力交易市場、促進電力結構轉型升級的有力政策工具。綠證作為一種市場化的、可交易的憑證,既可以作為可再生能源發電的計量工具,也可以作為轉讓可再生能源外部環境效益的交易工具。通過要求傳統能源電力企業購買綠色電力證書,推動化石能源外部成本內部化,補償可再生能源環境效益,進而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市場競爭力。
結合國際經驗和我國發展形勢,我們建議建立全國統一的可再生能源綠色證書交易機制,對有可再生能源配額指標的發電企業要求通過購買綠色電力證書來完成可再生能源配額義務。如此,將現行差價補貼模式轉變為定額補貼與綠色證書收入相結合的新型機制。可再生能源電力項目可以通過獲得市場電價、中央財政固定補貼以及綠色證書交易收入,來獲得合理水平的利潤。
未來,隨著技術持續進步,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不斷下降,固定補貼將逐步退出。這種市場化的可再生能源電力補貼方式,將有效解決補貼資金來源問題和提高補貼利用效率。通過建立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制,配套實施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制度,將成為下一階段支撐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持續發展的重要政策選擇。
以上是我代表行業提出的一些看法和建議,期望能為能源主管部門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體系提供參考。最后,我相信在黨中央、國務院和國家能源局的正確領導下,隨著政策的調整和完善,以及我們行業自身的努力,風電將會在我國能源體系中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