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行業中,市場無法解決的問題很多。首先是外部性問題顯著。能源的大量開采利用有負面影響,除了不可再生能源資源耗竭,任何一種能源在生產、運輸和消費階段都會不同程度地損害環境,產生環境成本。其次,不確定性是能源問題的另一重要特性。礦物燃料的儲量、未來價格和成本趨勢、技術變革、發現新資源儲量或新能源品種的機會、環境污染的危險等等,都包含著極大的不確定性,并反映在能源價格上,常常需要政府的政策來減少不確定性。最后,能源的公平性常常受到挑戰。與能源有關的公平問題至少存在三個方面:國內、國際與代際之間,即國有的能源資源在國內、國際與代際之間如何進行分配的問題,具體反映為價格政策和價格補貼等等。如果政府對能源壟斷監管不到位,其他群體的利益就會受到侵害。
對中國來說,《能源法》確立的能源市場主導定價,決定了中國今后經濟是否可持續發展。節能減排是中國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首要任務,現在已經到了一個關鍵時期。但目前取得的效果不是很明顯,高耗能企業依然高速增長。節能減排一般有兩個層面:一是市場能解決的,也就是通過提高能源價格(反映稀缺和環境成本),依靠企業和個人自身動力進行節能減排;二是市場不能解決的問題,需要政府通過行政手段,包括投入節能減排資金、綠色貸款、采取特殊政策等等。政府目前的工作重心主要是在第二層面,第一層面做得不夠。能源價格市場為主,政府為輔,就是由價格反映稀缺和環境成本,推動第一層面的節能減排。第一層面是節能減排的關鍵,但是如果沒有能源價格改革的支持,節能減排將事倍功半。
《能源法》的另一個重要方面是對能源管理的架構做出了規定:能源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組織實施國家能源戰略,制定和實施能源規劃、能源政策,對全國能源各行業進行管理,統籌負責能源領域的發展與改革工作。能源主管部門的名稱是什么并不重要,關鍵是職能,即統一管理全國能源工作。目前中國能源管理的職能部門比較分散,很難綜合有效管理。成立能源主管部門可使能源資源進行優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可使能源問題有統一的、協調的聲音;既有利于能源外交,也有利于能源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