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企業之一泰勝風能(300129,股吧)也曾對此發出公告,稱2011年度公司尚無直接出口美國的風電塔架訂單,公司對美國風電塔架市場不存在重大依賴,故本次美國“雙反”案對公司生產、經營無重大影響。記者查閱其2011年上半年財報也發現,該公司上半年國外市場收入僅占全部業務收入的2%。
而一些受影響相對較大的企業則表示將做戰略調整來規避風險。在美商務部發布終裁結果之后,天順風能(002531,股吧)發表公告稱,為規避雙反,公司將積極配合商務部進行抗辯,同時,該公司收購了維斯塔斯在丹麥的一項剝離產業,并在那里設立了全資子公司,也正在印度建設分公司,同時主要專注于海上風電設備的太倉港港區工廠將在明年投產,以此來分散對美國市場依賴的風險。數據顯示,該公司在2011年度向美國出口的應用級風塔產品銷售收入為36391萬元,約占公司年度營業收入的38.64%。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對記者強調,從短期來看,美國“雙反”對于中國風電業的影響較小。“首先,這次涉案產品僅限于風電塔架,涉及的設備和企業不多;其次,中國風電市場主要在國內,美國市場剛剛起步,因此影響有限。”
但在林伯強看來,“隨著中國風電國際化步伐的加快,其國外市場比例也必然增加。此外,美國貿易保護主義傾向的日趨明顯,未來美國擴大"雙反"范圍可能性很大,因此,長遠看,"雙反"影響還是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