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輿情綜述
近日,國家能源局對外公布《全國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方案(2014-2016)》(以下簡稱《方案》),總容量1053萬千瓦的44個海上風電項目被列入開發建設方案。這44個海上風電項目分布在天津、河北、遼寧、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海南等省份。其中江蘇省列入開發建設的項目規模最大,達到348.97萬千瓦。
方案明確,列入開發建設方案的項目視同列入核準計劃,應在有效期(2年)內核準。在有效期內尚未完成核準的項目須說明原因,重新申報納入開發建設方案。對于今后具備條件需納入開發建設方案的新項目,待開發建設方案滾動調整時一并納入。
方案要求,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加強與海洋、海事、軍事等部門溝通,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面臨的矛盾和問題,積極有序推進項目建設,保證項目建設秩序。同時,要求電網企業積極做好配套電網建設工作,開發企業認真做好項目建設,要求選用的海上風電機組須經有資質的第三方認證機構認證,未通過認證的設備不能參加投標。
此外,方案表示,將委托國家海洋局海洋咨詢中心與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等單位研究制定海上風電海域利用管理指導意見,在建設、運行期間對相關數據和事項進行監測;委托能源行業風電標委會風電規劃設計分標委牽頭,研究制定《海上風電場工程風電機組基礎設計規范》等技術標準和規程規范;委托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牽頭,會同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開展海上風電建設成本分析和政策研究工作。
這是繼今年電價政策公布之后,海上風電迎來的又一重磅消息。
今年6月份,國家發改委下發了《關于海上風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規定2017年以前投運的潮間帶風電項目含稅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75元,近海風電項目含稅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85元;2017年及以后投運的海上風電項目,將根據海上風電技術進步和項目建設成本變化,結合特許權招投標情況另行研究制定上網電價政策。
二、輿情傳播
中電傳媒輿情監測室監測數據顯示,自12月12日至12月16日,共監測到相關新聞信息約529條。
媒體信息走勢圖
(數據來源:中電傳媒輿情監測室 單位:條)
解析:12月12日,能源局公布的《全國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方案(2014-2016)》網絡熱傳。13、14日是周末,信息量較少。15日,《經濟日報》、《中國電力報》等媒體的報道被大量轉載,使輿情進一步升溫,同時,相關省份的地方媒體也對本省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方案情況進行了報道。16日,信息量繼續增加,《證券日報》、《21世紀經濟報道》的報道影響較大。
三、 媒體及專家評論
我國海上風電開發再提速
國家能源局近日對外公布《全國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方案(2014—2016)》,總容量1053萬千瓦的44個海上風電項目列入開發建設方案。這標志著我國海上風電開發將進一步提速。
據介紹,我國海上風能資源豐富,加快海上風電項目建設,對于促進沿海地區治理大氣霧霾、調整能源結構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具有重要意義。風電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到2015年,海上風電裝機容量達到500萬千瓦;到2020年,海上風電裝機容量達到3000萬千瓦。但是,我國海上風電產業仍處起步階段。根據中國風能協會的統計,2013年我國海上風電已建成的項目容量42.86萬千瓦,僅占全國風電裝機總容量的約0.5%,這離風電發展“十二五”規劃目標仍有差距。
隨著國家對海上風電開發的重視,以及上網電價的正式出臺,我國海上風電建設速度將明顯提升。
——12月14日《經濟日報》
《方案》為促進海上風電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基礎
《方案》不僅明確了項目和規模,釋放出我國加速發展海上風電的信號,更重要的是,通過這1000萬千瓦項目的實踐,我國海上風電開發管理體系將得以逐步建立,制度、政策、標準體系不斷完善;同時,設備制造和施工安裝能力不斷加強,海上風電電價也將逐步完善,為我國“十三五”及以后海上風電健康、快速發展打好基礎。
——中國風能協會秘書長秦海巖12月15日接受采訪時表示
建設方案的海上風電項目電網接入條件較好
從技術上來講,目前海上風電在電網接入方面已不成問題。此外,我國海上風電項目多分布于東部沿海,距離用電負荷中心較近,消納市場廣闊。以海上風電發展較快的江蘇省為例,2013年該省風電平均利用小時數2150小時,其中龍源海上風電平均利用小時數達到2600小時。江蘇經濟發展快,能源需求大,同時電網結構強,風電入網條件好。該省風電自投產以來,一直不存在棄風現象,做到了100%全額消納。
——中國電科院新能源所副所長秦世耀12月15日接受采訪時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