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優金融支柱產業。發揮信貸融資重要渠道作用,保持信貸增速與經濟增長合理匹配。推動銀行業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招引一批內外資銀行機構區域總部及業務總部,鼓勵農商行、城商行、民營銀行發展特色信貸業務。積極開拓農業保險、信用保證保險、商業健康養老保險等險種,推進知識產權保險等險種試點。推動保險投資從債權投資為主,向股權投資、股債結合等方式拓展。
推動金融業務創新。加快完善金融市場、金融組織、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更好滿足實體經濟和人民群眾多樣化的金融需求。鼓勵利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進行金融業務流程改造和產品創新。積極發展養老金融、教育金融、文化金融、旅游金融、農村金融等新型金融服務。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區塊鏈、人工智能等領域的新型金融業態。支持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金融組織創新、可持續發展。統籌發展介于現貨與期貨之間的大宗商品交易業務,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的交易場所。支持濟南推進新舊動能轉換金融創新發展試點,開展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改革創新。支持煙臺開展基金管理服務專項改革創新,青島建設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支持棗莊、臨沂等市開展普惠金融改革創新,探索完善區域普惠金融服務體系。支持濰坊建設文化藝術金融綜合試驗區、德州舉辦京津冀魯資本技術交易大會。
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筑牢市場準入、早期干預和處置退出防線,積極穩妥推進去杠桿,探索建立地方性金融風險處置基金,完善地方風險救助體系。堅決打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金融違法犯罪活動,加大對失信懲戒和惡意逃廢金融債權打擊力度。完善金融監管機構與地方政府溝通協調機制,健全事中事后監管制度,提升跨行業、跨市場交叉性金融業務監管能力。
第七章 匯聚動能轉換新動力
堅持把深化改革、推動創新、擴大開放作為新舊動能轉換的根本動力,加強制度設計、系統謀劃和協同推動,持續激發全社會活力和創造力,不斷增強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
第一節 改革激發動能轉換
尊重市場作用和企業主體地位,以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為重點,實現產權有效激勵、要素自由流動、價格反應靈活、競爭公平有序、企業優勝劣汰。
深化國企國資改革。發揮國有企業在動能轉換中的引領帶動作用,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結構調整、戰略性重組,提高國有資本配置效率,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積極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探索分類分層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徑。開展地方國有企業員工持股試點,優先支持科研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和業務骨干等持股,建立健全股權流轉和退出機制。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建立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運營公司。加快建設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規范董事會建設,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加強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流失監管,改進內部流程管控剛性約束,健全重大決策責任追究機制。
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發揮民營經濟在新舊動能轉換中的重要支撐作用,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營造公平競爭、統一開放的市場環境。加大對行業領軍企業和高成長性企業激勵力度,支持民營資本通過資產收購、產權受讓、參股控股、合資合作等方式,參與混合所有制改革,除國家規定必須保持國有資本控股的企業外,可允許民營資本控股。加快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實施民營企業規范化公司制改制三年行動計劃,實現企業產權多元化、治理規范化、管理科學化。建立和落實重大事項論證和決策機制、內部制衡和風險控制機制,強化戰略管理、基礎管理、成本管理、財務管理和風險管控。落實企業改制、兼并重組、產業升級等稅收優惠和獎勵政策,加快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全面推進小微企業“雙升”戰略。繼續清理規范涉企收費行為,降低企業生產經營制度性成本。
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更多依靠市場化手段促進知識、技術、信息、數據等新生產要素合理流動、有效集聚,充分發揮其放大社會生產力的乘數效應。推動數據資源開放共享,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和企業信息披露制度。健全資源性產品、壟斷行業等領域要素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破除各種形式的自然壟斷和行政壟斷,加快落實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措施,實行網運分開和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真實反映市場供需關系、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損害成本。構建規則統一、公開透明、服務高效、監督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
創新投融資體制。加快建立企業投資市場主導、融資渠道豐富暢通,政府管理簡明規范、職能轉變務實到位,宏觀調控穩健高效、法制體系保障健全的新型投融資體制。最大限度放寬投資準入,通過規劃布局、技術標準引導市場投資行為,開展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試點。創新政府投資方式,發揮基礎設施建設基金、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等引導作用,健全PPP模式制度,推行代理制度,建立合理投資回報和多樣化退出機制。嚴格控制政府性債務風險,嚴禁違規擔保,嚴禁通過各種方式變相舉債,建立地方債務風險終身問責、倒查責任制度。加快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市場化轉型,推進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注入優質資產、引入戰略投資者、存量資產證券化,承接運營政府投資設立、整合的股權投資基金。支持民間資本管理公司開展債券投資、受托資產管理、私募基金管理、不良資產收購處置和資產證券化等創新試點業務,支持由民營企業發起設立民間資本投融資控股公司。
第二節 創新引領動能轉換
堅持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以創新型省份建設為統領,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形成以創新為主要引領和支撐的經濟體系和發展模式。
提高科技創新應用能力。把握世界科技發展趨勢,超前謀劃布局,強化前瞻性基礎研究、引領性原創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推進重大創新平臺建設,積極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和工程,在人工智能、無人技術、生命科學、量子技術、納米科技、空天海洋、軌道交通、檢驗檢測認證等領域取得重大突破。爭取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大科學裝置在山東布局,建設國際領先的超算中心、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試點)、大洋鉆探船等。籌建好中國科學院海洋大科學研究中心。加強技術開發與集成、裝備研制與大規模應用,以技術的群體性突破帶動新興產業集群發展。布局建設一批省級及以上創新中心、實驗室和研究中心。推進重大創新平臺、大型科研儀器設備和專利基礎信息等資源向社會開放共享。
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政產學研金服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引導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使企業成為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攻關、成果轉化的主體。鼓勵企業牽頭建設產業(技術)創新聯盟,聯合實施產業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實施工業強基行動,加快重點突破和示范應用。實施企業創新百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程,推進新一輪高水平企業技術改造三年行動計劃、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創新競技行動計劃。著力打造一批引領全球行業技術發展、擁有高端品牌產品的國際領軍企業,壯大一批核心技術能力突出、集成創新能力較強的骨干企業,培育一批市場潛力大、跳躍式發展的“獨角獸”“瞪羚”企業。實施企業創新創業協同行動,支持大型企業開放供應鏈資源和市場渠道,促進大中小微企業融通發展。
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健全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區域性、行業性技術市場,發展線上線下結合的科技成果交易,打造鏈接國內外技術、資本、人才等創新資源的技術創新網絡。深化科技成果權益管理改革,完善科技成果激勵評價制度,鼓勵事業單位人員在職創辦科技型企業。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開展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和重點產業專利導航試點,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市場化風險補償機制。在濰坊開展知識產權區域布局試點,推進青島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和國家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建設濟青煙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
優化創新創業發展環境。加快建設山東半島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國家創新型城市,打造全省創新驅動發展的核心引擎。支持東營、日照、聊城、濱州、菏澤等市符合條件的園區創建國家級高新區,支持青島藍谷建設國家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支持威海創建國家區域創新中心。建設一批國家級、省級雙創示范基地、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和農村創新創業示范基地。加強網上創新工廠、虛擬創新社區、院士創業園等建設。強化科技與金融結合,積極爭取投貸聯動試點,培育科技金融中介服務體系。大力發展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創業投資、私募基金和并購基金。
加快推進軍民融合。落實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國家戰略,積極創建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示范省。創新組織管理體系、工作運行體系和政策制度體系,推動軍民產業、科技、人才、基礎設施和軍隊保障社會化等方面融合發展,形成全要素、多領域、高效益的融合發展格局。以推進青島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建設為引領,大力提升煙臺、威海、臨沂3個示范市以及環翠區、長島縣等6個示范區建設水平。實施軍民融合協同創新專項行動計劃,強化軍地、軍民聯合攻關,實施一批軍民融合重大項目,打造一批軍民融合產業園區(基地)。
第三節 開放助力動能轉換
實施新一輪全方位、高水平對外開放,加快完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開放環境,重塑開放型經濟新優勢,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
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支持各市發揮特色優勢,與沿線國家和地區城市,在港口建設、海洋經濟、能源資源、商貿物流、金融服務、人文交流、生態環保等領域加強合作。依托新亞歐大陸橋、中蒙俄等國際經濟合作走廊布局建設境外經貿合作園區和重點項目,帶動優勢產能、優質裝備和先進適用技術輸出。加強與境外高新技術和先進制造業企業合作,支持在境外設立研發中心。穩妥參與境外油氣、礦產等能源資源勘探和開發,提高配置全球資源的能力。設立全省“一帶一路”投資基金。發揮濟南中歐班列的龍頭帶動作用,優化提升中歐、中亞班列運輸效能。
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充分借鑒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在濟南、青島、煙臺市,依托國家級新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海關特殊監管區,以及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加快體制機制創新。支持青島積極創造條件,探索建設自由貿易港。支持濟南開展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綜合試點。推動濟寧、日照、淄博、青島空港、即墨等綜合保稅區盡早獲批,支持其他符合條件的市申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推進現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延伸服務功能。推進威海中韓自貿區地方經濟合作示范區、中韓(煙臺)產業園建設。全面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加強外商投資企業事中事后監管,探索“無感知”和“低感知”監管方式。推行“服務大使”制度,加強重點外資企業點對點直通包辦服務。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根據國家部署,有序放開育幼養老、建筑設計、會計審計、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服務業領域準入限制。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人民幣結算、跨境資產轉讓政策創新和融資租賃試點。
加快轉變外貿發展方式。以技術、標準、品牌、服務為核心,推動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協調發展,實現優質優價、優進優出。鼓勵高新技術、高端裝備、品牌產品出口,建設外貿轉型升級示范基地、貿易平臺、國際營銷網絡。大力發展服務外包,擴大金融、文化、旅游、建筑、軟件、研發設計、中醫等服務出口。培育外貿新業態、新模式,完善監管制度、服務體系和政策框架,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市場采購貿易、外貿綜合服務、國際中轉集拼、保稅展示交易等健康發展。加快建設電子口岸,推廣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一站式作業、一體化通關。支持濟南創建國家級跨境電商試點城市、煙臺創建國家服務外包示范城市,臨沂創建國家內外貿融合發展試驗區,威海創建國家級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范區和全國重要消費品集散區。實施更加積極的進口政策,擴大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和優質消費品等進口,促進進出口平衡發展。支持青島汽車整車進口口岸開展汽車平行進口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