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河南省印發《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實施方案》(下稱《方案》。
《方案》提出,2020年河南省各市場主體,將承擔總量消納責任權重17.5%,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為12.5%。
其中,主要的履行方式為購買或自發自用可再生能源電力。各承擔消納責任的市場主體以實際消納可再生能源電量,完成消納責任權重。
數據顯示,2020年,河南省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到42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2.3%;消納外電60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0.4%。
同時,2020年河南建成并網風電裝機400萬千瓦,全省風電總裝機突破千萬千瓦大關,順利實現年初確定的風電、光伏發電“雙千萬”目標。在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方面,河南省全年納入國家補貼目錄戶用光伏規模105萬千瓦,位居全國第三,并推動已建成的267.6萬千瓦光伏扶貧項目全部納入國家補助目錄。
但伴隨著可再生能源比例的增長,可再生能源消納矛盾越來越突出。此前,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向河南發改委發送《關于2020年申報平價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電網消納能力的報告》。
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關于“十四五”河南省風電、光伏發電消納能力的結論是:經測算,考慮已投產風電801.1萬千瓦、光伏發電1070.7萬千瓦,已納入開發方案風電1758萬千瓦、光伏發電83萬千瓦,并每年為戶用、屋頂光伏預留60萬千瓦空間,到2025年,總規模達到4013萬千瓦,超過研究的“十四五”邊界條件,河南省全省風電、光伏發電棄電率已超過消納上線,無新增規模空間。
知情人士向風芒能源表示,為解決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河南省很可能會出臺相關文件,建議新開發的風電和光伏項目配套10%左右的儲能設施,以提高調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