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海域使用論證材料編制的通知》(自然資規〔2021〕1號)的相關要求,現將三峽新能源江蘇如東H10海上風電項目測風塔海域使用論證報告表(公示版)及用海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2年12月1日—12月14日。如有意見,請以書面形式反饋至如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洋管理科。聯系電話:0513-81965886,聯系人:白晨。
一、工程項目具體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請人:三峽新能源如東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論證報告表編制單位:河海大學。
3.項目用海類型屬于電力工業用海,用海方式為透水構筑物中的其它透水構筑物用海。
4.項目申請用海面積0.0825公頃。
5.項目申請用海期限為21年。
二、海域使用論證報告表(公示版)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論證報告表不含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方面內容)。
附件:三峽新能源江蘇如東H10海上風電項目測風塔海域使用論證報告表(公示版)
如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