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深化新能源開發管理改革 優化新能源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的背景和意義?
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新疆新能源發展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出要把促進新能源和清潔能源發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新疆的新能源資源是發展優勢中極具競爭力和吸引力的重要一環,推動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是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集中力量打造現代產業體系的重要抓手,是落實“雙碳”戰略、加快綠色低碳轉型的必然要求,是打造全國能源資源戰略保障基地、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的關鍵一招,對于緊貼民生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服務國家發展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今年以來,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及自治區黨委對新能源產業發展作出一系列安排部署,我們更加注重從體制機制上釋放活力,科學優化管理程序,創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新能源開發管理市場環境,進一步激發社會資本參與我區新能源開發的動力和積極性,持續推動新能源規模加速壯大,加快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制定此《通知》。
問:《通知》中最主要的變化和突破在哪里?
答:《通知》貫徹落實國家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等系列文件精神,將風電、光伏項目由自治區級備案下放至地州級備案,簡化項目備案程序,并通過自治區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實現“一網通辦”,進一步發揮政策規則的引導推進作用,不斷提高效率、釋放活力、激發動力,力爭保障新能源發展的體制機制達到全國最優,做到新能源大規模開發、高水平利用。
問:新能源項目屬地備案后如何管理?
答:為確保新能源屬地備案“放得活、管得住、接得好”,在不斷完善新能源開發引導政策基礎上,強化審批權限下放后的頂層設計,優化了自治區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新能源板塊。利用數字化、智能化手段,幫助各地依托平臺做好新能源項目科學布局、儲備、業主選擇、建設管理、信用監管、消納拓展等工作,保障新能源規模化、市場化、可持續健康發展,助力我區大型清潔能源基地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