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高青縣人民政府發布高青縣“千鄉萬村馭風行動”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投資主體競爭性比選公告。
通告指出,高青縣5×20MW分散式風電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選擇不超過5個行政村開展風電項目開發,每個村裝機容量不超過20兆瓦。由投資主體負責包括但不限于縣域范圍內風電項目用地、融資、測風、水、電、道路、通訊、環評、可研、地勘、設計、監理等前期工作以及申請核準、項目建設、驗收、運維維護、電網公司接入審批、電力消納等。
通告還指出,項目選址布局要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等,充分避讓居民聚焦區(風機點位距離集中居民區、村莊不得少于500米)、鳥類遷徙通道、機場凈空、水利設施、高速、橋梁等因素。優先選用5MW及以上大容量、高效率、低噪聲、環境友好型風電機組,最大程度降低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鼓勵采用租賃等形式配置一定比例儲能設施。
申報企業要求:申報企業資本金充裕,具備項目開發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企業資產總額、凈資產規模、現金流和負債率等指標符合項目開發需求。提供企業資產總額達到50億元以上,負債率不超過80%,持有并獨立運行風電場超過20萬千瓦證明材料,提供投資主體2023年企業財務報表,提供上級公司授權材料(如需)。
原文如下:
高青縣“千鄉萬村馭風行動”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投資主體競爭性比選公告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農業農村部《關于組織開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的通知》(發改能源〔2024〕378號)和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印發〈省(自治區、直轄市)“千鄉萬村馭風行動”總體方案編制大綱〉的通知》和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農業農村廳《關于組織開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為科學實施我縣“千鄉萬村馭風行動”,擬通過競爭性比選方式優選確定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投資主體,現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優選方:高青華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二)項目名稱:高青縣5×20MW分散式風電項目
(三)主要建設內容:選擇不超過5個行政村開展風電項目開發,每個村裝機容量不超過20兆瓦。由投資主體負責包括但不限于縣域范圍內風電項目用地、融資、測風、水、電、道路、通訊、環評、可研、地勘、設計、監理等前期工作以及申請核準、項目建設、驗收、運維維護、電網公司接入審批、電力消納等。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要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與項目申報,違反相關規定的,申報資料均無效。
(二)申報企業資本金充裕,具備項目開發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企業資產總額、凈資產規模、現金流和負債率等指標符合項目開發需求。提供企業資產總額達到50億元以上,負債率不超過80%,持有并獨立運行風電場超過20萬千瓦證明材料,提供投資主體2023年企業財務報表,提供上級公司授權材料(如需);
(三)申報企業應具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項目開發專業技術力量。提供持有運營風電場的核準文件、并網驗收文件,獨立運營風電場的有關證明材料;
(四)申報企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提供“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申報企業單位公章;
(五)申報企業近一年內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六)申報企業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等4部門《關于組織開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編制實施方案,自行確定項目建設規模、建設地點、儲能配置、并網方式、建設周期、收益分配等內容。相應申報材料裝訂成冊,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一式十份,密封報送。
三、落實建設條件
項目選址布局要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等,充分避讓居民聚焦區(風機點位距離集中居民區、村莊不得少于500米)、鳥類遷徙通道、機場凈空、水利設施、高速、橋梁等因素。優先選用5MW及以上大容量、高效率、低噪聲、環境友好型風電機組,最大程度降低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鼓勵采用租賃等形式配置一定比例儲能設施。
四、建設要求
開發企業負責建設陸上風電場、項目升壓站及相關配套設施,并按照承諾的核準開工和建成并網時間執行。
(一)企業在項目開發建設中,設計、施工、驗收、評估等必須遵守國家、地方、行業相關標準、規程規范、技術管理要求,同時須滿足國家與地方政府關于水土保持、環境影響、生態恢復等方面的要求。
(二)企業取得項目開發權后,應自主開展風電場選址工作,排除軍事等前期難以預見的限制性因素。
(三)在滿足上述要求基礎上,企業應嚴格按照承諾時間,完成項目建設。項目建成后,申報企業應及時按規定組織驗收,形成驗收報告。
(四)申報企業應承諾,獲得項目開發權后,于2025年底前核準開工、2026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網。如未能按照承諾約定日期開工或并網的,相關主管部門有權根據違約情況取消后續項目開發權,申報企業承擔全部損失。
(五)配建儲能的,儲能應與風電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運,未按承諾建成儲能設施的,風電原則上不予并網。
(六)其他要求
1.規范項目投資開發秩序,堅決制止項目投產前的投機行為,在項目建設期及全容量建成并網后一年內,以及有關承諾事項全部落地前,不得進行項目股權轉讓。
2.對無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建成的,相關主管部門有權收回企業開發權,企業須承諾自愿承擔相應后果。
3.企業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該投資主體比選結果作廢,2年內不得參與我縣新能源項目比選工作。
4.截止競爭性比選開始時間,參選方應提交比選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以優選方賬戶查詢成功為提交完成標志。
優選方戶名:高青華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優選方開戶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高青縣支行
優選方銀行賬戶:937002010114088912
僅支持對公賬戶,參選需審核繳費憑證。比選保證金在發布中選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返還至各參選方對公賬戶。
五、申報流程
(一)申報時間: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9日。
(二)申報截止時間:2024年10月29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報方式:申報企業派專人攜帶申報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證件,將方案送達指定地點,逾期不予接收。
(四)申報地點:高青華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六、競爭性比選
1.由縣政府組織第三方專業機構及專家對各意向投資主體報送的實施方案進行評估。評估將綜合考量企業實力、實施方案可行性、風電收益分配機制等因素,擇優確定2家投資主體。
2.方案不符合相關要求,或在方案中提供虛假材料的,申報無效。
3.申報企業不得相互串通參與比選,不得損害其他申報企業的合法權益。申報企業相互串通參與比選或者以行賄手段獲取開發權的,相關比選結果無效。
4.競爭性比選評審完成后,在高青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向社會公示候選企業名單,公示期1天。
七、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高青華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聯系人:張曉菲
電話:0533-7023872
高青華瑞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