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則《云南15家光伏、風電企業堅決反對云南物價局電價政策》風行,云南又站在輿論的風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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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消息,云南省物價局之前發布的《關于征求云南風電、光伏發電價格政策意見》已經在省里通過,極有可能從征求意見成為政策。所以,激發了新能源企業的憤慨,怒而聯合發文反對云南物價局。
華能云南分公司等15家云南企業聯合發文,堅決反對云南省物價局之前發布的《關于征求云南風電、光伏發電價格政策意見》。反對意見主要針對擬實行的風電、光伏標桿上網結算電價。
“云南省物價局此前發出征求意見稿稱:在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電價標準不變的情況下,參照云南水電企業平均撮合成交價作為云南省風電、光伏標桿上網結算電價。”
這是什么意思?對依靠補貼的新能源企業有實質損害?當然了,損害大大的,不然這些企業不會怒而叫板地方政府,企業可不敢輕易叫板地方政府。
光伏標桿電價 = 脫硫煤標桿電價 + 國家補貼
0.88元/kWh = 0.3358 + 0.5442
風電標桿電價 = 脫硫煤標桿電價 + 國家補貼
0.60元/kwh = 0.3358 + 0.2642
脫硫煤標桿電價0.3358元/kWh由當地電網公司承擔,國家補貼由國家可再生能源基金承擔。
云南省物價局文件的有個背景,即在電改后,地方政府通過各種途徑降低電價,包括居民電價和工商業電價,云南今年1月份已經下調當地脫硫煤電標桿電價至目前水平,相當于降低了一輪新能源標桿電價。水電、火電都降價,新能源也得降吧!
但此前,新能源電價的參照標準是脫硫煤電標桿電價,云南想繼續降低電價,煤電在云南占比極低,大概不到15%的比例。云南的水電占到80%多,為什么不能以水電作為常規能源替代脫硫煤電標桿電價?
于是,就出來了被新能源企業群起攻擊的方案。問題是,作為電改先鋒的云南,火電、水電大部分通過市場定價,即保留發電計劃的說法,但電價已經通過市場確定。
消息顯示,在電改執行后,云南電價幅度較大,水電上網電價從之前的每度2毛多降至1毛多。參照“水電企業平均撮合成交價”確定新能源標桿電價,意味著國家補貼不變,參照的水電標桿電價將減半。
減半就減半,對發電企業影響有多大?一家發電企業人士說,按照原來政策,云南風電運行情況還挺好,不至于虧損。按照新政策,粗略估算,一年發電3000小時才能保本,但是去年云南風電利用小時數普遍水平是2000小時。這意味著大家普遍虧損,所以才憤而發文反對。
但是對云南而言,云南的新能源棄電現象不嚴重,反倒是當地的水電被棄比例很大。地方政府推動電改的目的之一是降低電價,為當地產業降低成本。云南的水電一向價格很低,在電改后,地方政府更希望通過市場交易全面降低電價成本。對于占比低的新能源提出新政策,也不足為怪。
從能源局剛公布的上半年棄風限電情況看,云南風電累計裝機629萬千瓦,利用小時數1441小時,棄風率僅有4%。地方盤算的是以小博大,推動電價成本降低和電價市場化。按照這一數據,全年實現3000小時貌似爭取一下也可以達到,勉強保本。
而企業考慮更多的是自身利益,降價最直接的影響是收益變少,甚至虧損。所以才大聲反對,也不希望云南這樣一個棄風比例很低的省份成為虧損區域。更怕其它地區也模仿云南,出臺類似政策,影響整個新能源發電行業。
2015年11月底,云南省工信委還發布了一個電量置換的通知。風電、光伏等新能源項目,要解決消納問題,需繳納0.2元/kWh的費用。新疆、甘肅等地隨后也通過市場化方式壓縮風電企業的利潤空間。
針對此,今年3月份,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就組織風電投資企業維權,叫板地方政府。3月31日,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就“棄風限電”問題召開專題研討會,認為2015年“棄風限電”嚴重,一些地方政府運用行政手段干預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
因為有陸續公布的諸多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政策出臺,為新能源企業維權提供了法律依據。所以風能協會倡議,將采取包括申請信息公開、向國家主管部門舉報、申請行政復議以及法律訴訟等在內的多種法律手段,依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但是后來外界對維權結果并不清楚。此次可能將企業直接逼至虧損,企業才再次怒而發文。地方政府為經濟減負,還扛著電改和市場化的大旗,企業為利益爭取。企業和地方政府對壘,能有什么結果,我們拭目以待。
以下是15家企業出的反饋意見: